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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1-11-21 17:36     (点击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各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国家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组通【2011】167号),现将我校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2.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国家将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三、申报程序

1.各院系、部门应认真组织本单位优秀教师申报。申请者须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或《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一式三份、B5尺寸打印,并提交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2.各院系、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填写《2011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所有申报材料请于11月28日下班前报送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zbqy@sina.com。 

组织部 

2011年11月21日 

附件: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2011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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