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简介  基层党建  党员工作  干部工作  党校工作  统战工作  人才工作  学习园地  规章制度  下载中心 
  规章制度
 上级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 
最新更新文章
·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
· 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
· 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教工预...
· 武汉基地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备党...
· 研究生院分党委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
· 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5月份拟转正预备...
· 汽车工程师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
·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
·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
· 汽车工程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
· 科技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备党...
· 外国语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备...
· 艺术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学生预备党...
· 材料学院2023年5月拟发展教工预备党...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学校规章制度>>正文

    

 
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2010-06-01 08:22     (点击次数:)

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要,对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和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总要求,着眼于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可靠的接班人和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切实履行发展、教育、管理和关心学生党员的职责,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学生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进一步明确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

1、明确目标任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我校学生党员比例,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大培养、考察、发展工作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达到12%; 坚持早培养、早教育,做好高中转来积极分子的衔接教育,本部本科生中争取低年级党员比例达到10%,高年级党员比例达到15%;重视在女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硕士研究生、专科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2、稳步有序,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大学生党员。本着利于工作、保证有序的原则,提高发展学生党员的计划性,每年发展学生党员工作集中在3月、5月、11月完成。

3、坚持和完善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基本原则。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把政治标准和道德标准放在首位,要求学习成绩合格并排名在中等及以上,注重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专业学习、课外实践等素质的综合考察。对整体符合条件而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发展对象,可以适当缩短考察期。

4、坚持把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探索党建工作进社团。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使大学生党支部成为带动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团结进步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三、坚持全过程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深入贯彻《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汽院党发[2009]7号),坚持全过程教育,针对不同阶段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鼓励学生建立理论性学习团体、学习小组,多渠道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基本理论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指导积极分子、党员自主学习。

3、重视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锻炼工作。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相同,在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内,要加大对其政治理论素养的教育力度、先锋模范作用的考察力度,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的方式,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锻炼工作。

四、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生党支部,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从有利于加强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设置学生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班级都可以建立党支部。学生党员人数达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的实际出发,建立若干个党小组。

2、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进社团,在条件成熟的学生社团建立学生党支部。

3、要选好配强大学生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干部、党员教师作为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人选。重视对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养,抓好对他们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注重发挥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的作用,尽可能安排他们更多地参与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4、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学生党支部切实承担起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责任。坚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宗旨,创新学生党支部的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学生党支部要承担起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责任,通过抓学风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体现党组织的先进性和战斗堡垒作用。要重视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把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

5、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学生党员成为学习、生活、社会活动的标兵和表率。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学生党员中开展先锋岗、学生党员“一帮一”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党员开展社会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

五、切实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1、加强学校党委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院(系)党组织具体负责,组织部综合协调,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宣传部、思政课部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层层落实的发展学生党员的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2、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学年专门研究、制定培养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指导和推动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校党委把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列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评优评先、经费支持的重要标准。

3、加强学生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在配齐配强分党委书记、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基础上,加强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对学生党务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学生党务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学生党务工作队伍的待遇,从而使其安心学生党务工作。

4、积极开展对学生党建工作的研究,针对大学生学习生活集中、知识层次较高、思想活跃、具有巨大发展潜力和创造性,学生支部存在时间短,成员流动快等特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努力开创我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新局面。

汽院党发〔2010〕20号

上一条:中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已是尾条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