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要将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纳入到各学院“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两访两创”工作中,在毕业离校前由各学院书记(或副书记)为毕业生党员上一次党课;各学生党支部要以“坚定信仰、践行宗旨、共赴未来”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尚未进行宣誓的预备党员要在离校前进行党旗下的宣誓。各学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有关报道及时报组织部,教育工作小结在“七一”之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严格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政治生活中极其严肃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既要严格按要求办事,又要注意突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总体工作如下:
1、召开毕业生党员学习培训会。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召集毕业生党员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讲解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详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附件1),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学生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材料。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以及介绍信转接单位和最终去向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
3、各二级学院党委汇总、审核、上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电子档于5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bqyzzb@163.com;纸质档由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后,交至党委组织部410室。
4、整理毕业生党员档案。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在其离校前要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为其进行整理和归档。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积极分子自传、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党课结业证、政审材料、民意测评、思想汇报、成绩单等。
5、组织部组织填写介绍信并连同党员档案一同分发到各学院。组织部按照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信息,负责集中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把填好的介绍信于6月13日前发各二级学院。同时将党员档案密封后一起发到各二级学院。
6、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发放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各二级学院党委应于毕业生离校前及时把填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见附件3,要求毕业生党员在存根联上签字)一起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同时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上交档案、转接组织关系,并将回执联返回各二级学院。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工作
1、毕业生党员档案的归档。毕业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在其离校前要由各分党委、党总支为其进行整理和归档。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积极分子自传、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党课结业证、政审材料、民意测评、思想汇报、成绩单等。(6月10日前)。
2、其他人员材料的归档。为便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离校后的继续成长,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自传、考察登记表》、《发展对象考察表》、党课结业证等一并整理、归档。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各党组织也应认真负责地为其整理入党申请书等材料。
3、填写时间要求。预备党员的《预备党员考察表》、未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发展对象考察表》、未确立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的《积极分子自传、考察登记表》均填写至2016年6月份。
4、做好档案交接手续。根据要求,今年所有党员的组织关系档案材料自带,所有党员要认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移交转接登记单》(附件6,由组织部统一印制提供),告知党员务必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及时到新单位完成移交,不得长时间放置在个人手中,个人不得拆封。在新单位完成移交后及时将登记单第三联(本人可复印留存一份备查)随同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联寄回二级学院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做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除留校工作、继续就读本校研究生、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外,其他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都要转出,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其中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考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组织关系可暂缓到9月份集中办理,留校工作和就读本校研究生的,由原所在学院开具校内简易版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转接。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核准毕业生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学生党员在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之前,务必与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由对方确认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转接单位和最终去向的具体名称。具体请参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中的有关说明。对不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自行随意猜测转接单位导致介绍信无效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要求。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可在9月份集中回学校进行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仍在6个月内需补办的,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5),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6个月,不再予以补办。具体参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见附件4)。补办介绍信,去向在省内的,由所在学院负责补办;去向在省外的,由组织部负责补办。
五、工作要求
毕业生党员能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了党员组织观念强弱,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好这项工作。同时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繁多、流程复杂,需要认真细致的为毕业生党员讲解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单位务必指派熟悉此项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检查工作,并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和服务工作情况列为二级学院2016年党政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到位、程序不严,出现毕业生大范围没有按时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将严肃处理。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6.党员档案材料移交转接登记单
(注:以上附件材料请到组织部网站http://zzb.huat.edu.cn/“党员工作→组织关系”栏目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