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教育和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要将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纳入到各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访两创”工作中,在毕业离校前由每个学院书记(或副书记)为毕业生党员上一次党课;各学生党支部要以“坚定信仰、践行宗旨、共赴未来”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尚未进行宣誓的预备党员要在离校前进行党旗下的宣誓。各学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有关报道及时报组织部,教育工作小结在“七一”之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严格规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党员政治生活中极其严肃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既要严格按要求办事,又要注意突出服务意识,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总体工作流程如下:
1、召开毕业生党员学习培训会。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召集毕业生党员召开专题学习培训会,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讲解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详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附件1),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顺利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学生党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材料。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以及介绍信转接单位和最终去向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
3、各二级学院党委汇总、审核、上交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电子档于6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hbqyzzb@163.com;纸质档由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后,交至党委组织部410室。
4、组织部组织填写并分发介绍信。组织部按照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信息,负责集中组织填写《中共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把填好的介绍信于6月20日前后发各二级学院。
5、各二级学院党委组织发放介绍信。各二级学院党委应于毕业生离校前及时把填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见附件3,要求毕业生党员在存根联上签字)一起发至毕业生党员本人。各二级学院要提醒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邮寄回执联。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工作
1、正式党员档案材料的归档。对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7条以及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统一归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随其人事档案流转。校本部由组织部直接移交至档案馆,档案馆负责邮寄转递;科技学院自行负责档案转递工作。
2、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的转递。由于预备党员涉及到毕业后转正问题,为方便接收单位为其履行转正程序,按照有关规定,预备党员的档案材料由组织部密封签章后,经二级学院党组织转交其本人,由其本人交至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转正时间,到新单位后一定要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定期向组织写思想汇报,按时交纳党费,过组织生活,到期及时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3、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归档。对在校学习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毕业前尚未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各二级学院将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党校学习培训材料、党组织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移交档案室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4、做好档案交接手续。对所有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的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做好移交手续并备查。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移交要求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认真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移交转接登记单》(附件6,由组织部统一印制提供),告知预备党员务必妥善保管档案材料,及时到新单位完成移交,不得长时间放置在个人手中,个人不得拆封。在新单位完成移交后及时将登记单第三联(本人可复印留存一份备查)随同组织关系介绍信第三联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做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尽转。除留校工作和继续就读本校研究生的,其他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都要转出,学校原则上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其中选调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考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的组织关系可暂缓到9月份集中办理,留校工作和就读本校研究生的,由原所在学院开具校内简易版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转接。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核准毕业生党员接收单位党组织名称。学生党员在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之前,务必与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由对方确认组织关系介绍信的转接单位和最终去向的具体名称。具体请参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中的有关说明。对不与接收单位联系确认,自行随意猜测转接单位导致介绍信无效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本人自负。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要求。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可在9月份集中回学校进行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仍在6个月内需补办的,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附件5),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6个月,不再予以补办。具体参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见附件4)。补办介绍信,去向在省内的,由所在学院负责补办;去向在省外的,由组织部负责补办。
五、工作要求
毕业生党员能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了党员组织观念强弱,关系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站在“党要管、从严治党”的高度,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好这项工作。同时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繁多、流程复杂,需要认真细致的为毕业生党员讲解有关规定和要求,各单位务必指派熟悉此项工作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党委组织部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检查工作,并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和服务工作情况列为二级学院2015年党政管理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到位、程序不严,出现毕业生大范围没有按时按要求转接组织关系的,将严肃处理。
附件: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温馨提示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
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6.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移交转接登记单
党委组织部
2015年5月27日